为推进扫黑除恶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到扫黑除恶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8月22日上午,怀安县司法局联合检察院利用集中学习教育之机,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活动专题学习教育。学习结束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扫黑除恶”活动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服从监管,不从事“黄、赌、毒”“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行为,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加入任何“关系网”;不利用职权、影响力、家族势力进行非法活动;若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积极拨打举报电话向司法所汇报。
签订承诺书,充分调动了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提高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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