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安县法院头百户人民法庭联合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案件,双方重拾了往日和谐的亲情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四名原告与林某是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五个人都有先天疾病,但是关系一直都很好。五人之中林某家庭最为贫困,与赵某婚后生活一直很艰难,2017年林某去世,赵某因患有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一直由赵某的姐姐接济生活,2023年赵某把她所住的窑洞与大院卖掉,去和姐姐一起生活。四名原告得知赵某将窑洞和大院以2万多元的价格出卖给了同村村民刘某后,以窑洞和大院不是赵某的个人财产为由找到刘某协商返还窑洞和大院事宜,但是刘某却不予理睬。随后四原告便来乡政府反映此事,经乡政府和司法所调处无果后,便来到怀安县法院头百户法庭起诉赵某和刘某,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头百户法庭特邀调解员牛涛全程参与了此案的调解工作,心知如不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那么长时间的嫌隙定会让亲情严重僵化,经与常晓旭法官商量后决定主动延伸“司法触角”,一起前往四原告家中了解详细情况,随后将原被告约至到乡司法所进行现场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颇为激动,导致调解多次被中断。考虑到本起纠纷中当事人的特殊关系,特邀调解员牛涛与常晓旭法官重新调整思路,从“情理”出发,一方面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互让互谅,“仅仅因为这2万多元破坏了血浓于水的亲情实在是不值得”;另一方面对刘某做工作,“刘某你作为本村村民,对他家情况应该有很清楚的了解,理应知道赵某是无权处分,及时归还还能挽回大家的情谊,不要闹到最后很难收场才是。”常晓旭法官则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专业调解,“窑洞和大院并非赵某一个人的财产,这是其公公给五个兄弟姐们留下的遗产,赵某无权擅自将财产变卖,她签署买卖合同的行为也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经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刘某答应归还大院和窑洞,原告们也决定撤诉,赵某也和四位兄弟姐们达成了分割财产的协议,同时双方均承诺以后再不会因此事起纠纷。至此,这起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怀安县法院于2023年组建起一支由67名驻村第一书记组成的政治素质优秀、业务素质精良的特邀调解员队伍,截至目前,通过“法官+特邀调解员”工作模式,化解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各类纠纷147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先一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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