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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抓调处

2018-03-15 16: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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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雷霆·2017 ”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怀安法院成立了诉非对接中心,采取了四项措施抓调处工作。自九月份开始收案,截止11月中旬,已受理各类案件31起,调解17起,9起移送法院起诉,5起正在调解中。

  一是成立机构,配强人员。怀安县人民法院诉非对接中心是该院党组根据院内实际情况,为分流未入额法官,方便群众诉讼,贯彻中央加强矛盾化解工作的精神成立的专门的调解机构。调解人员主要由未入额法官组成,同时邀请司法局调解能力较强的调解员、县团委和县妇联主要领导、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主任、部分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人民陪审员等参与调解。

  二是健全机制,明确职责。为进一步规范诉非对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该院共制定了七项工作制度,如:《怀安县人民法院诉非对接中心收案范围》《怀安县人民法院诉非对接中心机构与工作职责》《怀安县人民法院诉非对接中心工作流程》等。明确了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离婚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等案件,作为收案主体。调解期限原则上为15天,特殊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县法院作为诉非对接中心的主要职能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诉前调解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进行调解,有疑问的地方向诉非对接中心法官及时请教。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为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在“中心”成立初期,调解中心主管副院长带领相关法官、调解员去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诉非对接中心参观,学习其工作理念及经验。随后又去张家口市戒毒所心理疏导中心参观学习,不断提升调解法官和调解员的自身素质,并及时学习民法、刑法、商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来充实自己。中心调解时,坚持“以情感人讲情理,以理服人评事理,以法为据评法理”,最终确保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四是技术保障,提高效率。为保障中心快速高效运行,为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快速扫描仪等设备,并联通了网络。通过内网cocall系统,运行了诉调对接系统、一乡一庭系统,实现了内网与外网的交互联接,构建了“互联网+”运行模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关键词:法院 调解 中心 对接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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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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