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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跬步,方至千里——新形势下基层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对策

2016-04-22 1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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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加剧,我国社会进入了矛盾凸显期和刑事犯罪多发期。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也有了更多新的期待。作为政法机关,尤其是基层政法机关,应当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切实担当起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

  一、三新——新要求、新期待、新挑战(一)社会发展对政法工作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各行各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增多。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因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征地拆迁、补偿赔款,劳资纠纷、追索报酬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增多。这些问题中,既有群众要求合理但按政策一时难以解决的原因,也有期望过高、要求过于苛刻使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近年来形成的新问题。

  这些矛盾的产生和不断增多,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和社会管理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牵扯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谋发展、抓建设的精力,不同程度影响和阻扰了我县发展大局。社会发展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基层政法机关,各项工作应当进入常态化运作状态,不再只是担当“救火队”的应急角色。

  (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充满新期待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涉及面更广、内涵更丰富、要求也更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是现实的、具体的、动态的,实实在在地反映在民生问题的方方面面。人民群众既有对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安居乐业的期待,也有对维护利益的要求,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还期待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权、监督权;不仅要求执法公正,还期待公开透明;不仅要求社会平安,还期待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提供社会服务,还期待态度热情、优质高效等等。这些都是社会进步的内在表现。

  (三)政法机关面临前所未有新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阶层分化多元,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新的社会事物、社会需求、社会心态不断呈现,也带来了新的社会矛盾,对政法工作提出新任务、新挑战。

  一方面,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造成高科技犯罪比例升高,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和反侦察能力增强,为快速准确破案带来了难度。另一方面,利益格局调整期社会矛盾激增,利益诉求由单一诉求向多元化、复杂化甚至尖锐化转变,群众愿望与现行政策法规、现实操作等存在差距,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成本和难度增大。同时,法制不健全和“凭关系办事”等不良风气,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配合度降低,依法治理、依法管理难度增大。

  政法工作从传统意义上的侦察、批捕、审判、扣押、治安管理等执法行为,逐步扩大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防范邪教、涉法涉诉积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调处、新型网络媒介监管等社会服务管理范畴,已经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其他经济社会工作推进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的公平正义提出了热切期盼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妥善协调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对当前政法工作是一个重大考验和挑战。

  二、四个定位——新形势下政法机关的定位

  建设更加生态、更具品质、更为富饶的美丽怀安县,是当前全县上下的共同目标和追求,在围绕“工业立县、商贸活县、全民创业、绿色崛起”这个发展目标上,政法机关要在新一轮发展中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从全县工作的总体和大局出发,迅速找准推动发展的新定位和新方向,为我县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法制环境。

  (一)将遵循法治原则作为方向指引

  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政法机关依法履职统一起来,把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宪法法律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党在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到具体的法治实践中去,坚持立法反映人民意志、执法维护人民权益、司法接受人民监督、守法依靠人民拥护,把人民群众的关切关注作为法治建设的要点重点。

  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抵制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等有害思潮的侵蚀颠覆,坚定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更加注重从中华传统文化和淮安地域文化中吸取法治理念精髓,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怀安特色的法治建设之路。

  (二)将运用法治思维作为提高能力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机制,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不断推动依法规范社会行为、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治进程。主动适应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进一步筑牢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建立覆盖全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始终维护群众生命健康。依法健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不断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发挥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作用,提高化解处置社会矛盾的实效。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确保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

  (三)将维护公平正义平作为价值追求

  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内容,稳步抓好配套落实和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司法制度流程,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注重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和道德指引,把维护道德底线、倡导社会良知作为价值追求,积极推动德法共治的有效形成。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内容,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牵头组织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面对面接受群众质询、回应群众关切,为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

  (四)将营造法治氛围作为工作常态

  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自觉尊法守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强化政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深度融合,更好地将政法队伍坚守法治、司法为民的优良形象展示在公众面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讲好怀安县自己依法治国的故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活动中的运用,不断增强渗透力、覆盖面和有效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律快车村村通”等特色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保证困难群众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三、积跬步、至千里——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如何走稳每一步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观,紧扣政法机关的职能定位,着眼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真正把“三严三实”和“八破八立”贯穿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活动中。进一步找准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一)有的放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前提,坚持把公平正义、群众满意作为价值追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实现社会稳定、有序和有活力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目标,而维护和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达成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在老百姓的眼中,作为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政法机关就是主持正义的包公,是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化身。政法工作要更多地凝聚正能量,向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老百姓往往从一些重大司法个案上了解和评价政法工作,重大司法个案具有放大效应,因此各级政法机关都应当认真对待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司法个案,确保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实现公平正义。假若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上,不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充分彰显公平正义,那么老百姓自然会对司法公正、对政法工作打问号。对某些重大案件越早回应、越主动地启动复查等纠错机制,就能越早消除公众的疑问,避免工作陷入被动。

  (二)打铁需要自身硬——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是立身之本

  政法队伍肩负任务的重大性和敢于作为的重要性,要敢于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在奋斗和奉献中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新期待,以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以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政法队伍应当贴近实际、贴近实战,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政法队伍,不断提升战斗力,不断提升亲和力,不断提升创造力。

  (三)揭开司法的神秘面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作为基层政法机关,应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惩治执法中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腐败行为,既要防止“乱作为”,坚决杜绝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又要防止“不作为”,做到该打击的坚决依法打击,该整治的坚决依法整治,该管理的坚决依法管理,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一些司法、执法过程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能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例如,十八大后,各地法院实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全方位公开,一些法院还通过淘宝网拍卖涉案物品,不仅公开程度高、规模大,而且为当事人节省大量佣金。1月1日起截至1月7日12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实施后,各级人民法院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已经超过2.5万件。而各地公安机关纷纷开设网上公安局,提供在线预约、咨询、申请、受理等服务。全国政法机关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加强社会沟通,回应社会关切。这些都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树立法律意识,营造全民守法的法制环境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紧密联系,与人们的行为规范紧密联系。普法,改变着每一个人的生活,让百姓逐渐从通过信访“讨说法”到拿起法律武器“讨说法”,需要一个过程。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以法治县进程。

  加强干部学法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加大普通公民的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律意识,特别是要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用先进科学知识占领思想文化阵地,挤压邪教组织活动空间。

  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法律实施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众守法意识既是立法的精神源泉,又是法律实施的社会心理保障。善于运用现代化的手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老百姓听得懂、能接受、愿参与,激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增进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掌握和认知。让实行法治、追求公平正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一大共识。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之成为全体公民约束自身行为的共同准则,把守法意识作为现代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培育,使之依照法律维权、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转化为自觉行动。

关键词:工作 政法 社会 群众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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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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