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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 上为政府分忧 下为百姓解难

2015-08-23 10: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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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而群众诉求渠道单一、出口不畅,滋生出大量信访及诉讼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破解被动服务群众困局,怀安县秉承“应援尽援、应调尽调”的服务理念,建成了全市首家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功能为一体,集人性化、专业化、规范化于一身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由“分散”到“集中”,由“无序”到“有序”的转变。通过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提供免费的便民为民服务,成功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双赢。

  一、做法

  (一)中心建设彰显人性化。

  怀安县法律服务中心地处县城新区交通便利地段(毗邻县便民服务中心、县交警队、县法院),临街落地,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分为人民调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其中调解中心分设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医患纠纷、土地纠纷、环保纠纷五个调解中心。中心内设接待区、服务区、展示区、档案区、案件研究室、心理疏导室、监控室等。服务大厅配有休息座椅、饮水机、资料取用架、轮椅、拐扶、雨伞、老花镜、针线包、医疗急救用品等,门外特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装有LED显示屏和监控系统,开通了热线电话、监督电话,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二)中心服务突出专业化。

  法援中心配备4名注册律师和2名资格审核员,全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当事人可采取指定和自选相结合的方式,自主选择律师或调解员开展法援服务;调解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书记员、法警、心理辅导师各1名,并从卫生、交通、国土等部门聘请80名业务骨干组建“调解员专家库”,分案件、分领域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调解服务。在服务群众中,严格实行“三声”服务和“五个一”接待法(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一个笑脸、一个座位、一杯热茶、一个答复、一声再见),对所有咨询来电和服务案件除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外,即时发放服务质量联系卡并逐个回访,实现跟进延伸服务。

  (三)中心管理力求规范化。

  大力推行“三四五”工作模式,即“三个零”(服务群众零收费、解决问题零距离、违规违纪零容忍)、“四个集中”(每月一次现场集中办公、每季一次集中走访、每半年一次集中恳谈、每年一次集中评议)、“五项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三四五”工作模式实行以来,已召开局长现场办公会6次,开展集中走访活动2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3条。同时,推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按简易、一般、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三个类别的调解成功率进行奖励,有效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二、成效

  怀安县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以其良好的职业形象、鲜明的服务特色、落地有声的办案效果,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

  一是立体整合,开设了为民服务的“法律超市”。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资源,有效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公益性”职能,搭建了法律集约式服务平台,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开辟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并在提供咨询、法援及调解服务中达到了宣传法制的效果。今年以来,中心已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00多人次。

  二是援调结合,撑起了弱势群体的“保护伞”。中心运行以来,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援调解决了涉及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涉法案件260多个,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引导分流,打开了维护稳定的“减压阀”。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的有机结合,使大量的信访问题分流到了法律服务中心,一大批信访积案得以化解,一些常年缠访、闹访人员在情与法面前息诉罢访。截至目前,中心成功调解涉访重大矛盾纠纷30余件(其中重大信访疑难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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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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