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安县法院民事庭庭长赵进宏秉持“纠纷到我为止”的司法理念,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主动撤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王某诉称,被告陈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王某借款19000元,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按时归还,后王某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涉案标的不大,赵进宏依法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但被告陈某手机关机,鉴于此,赵进宏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所在村的地址,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辗转多地终于找到了被告陈某。 “什么!王某怎么会把我告上法院呢,这不可能!” 陈某表示对此案并不知情,赵进宏详细听取了陈某的陈述,案件的真相也浮出水面:陈某与王某二人一直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二人合伙出资从事服装贸易工作,因经营不善导致一批货物滞销亏了钱,王某心生不满便起诉了陈某。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赵进宏一方面对被告释法析理、分析利害得失,劝其主动联系原告进行沟通交流,另一方面,积极疏通原告心结,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被告难处。最终,经过赵进宏与双方当事人的耐心沟通,原告王某主动撤诉,双方矛盾得到化解,此案圆满解决。 怀安县法院将积极响应市中院“纠纷到我为止”的号召,深入开展“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打造工作,努力做到法官多用心,群众少受累,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法治怀安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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