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社区矫正中心于2023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设在县司法局四楼,是怀安县司法局矫正执法大队高标准、规范化的办公场所,属河北省标准化智慧矫正中心。中心分为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综合办公区三个区域共15间办公室,分别为工作人员办公室、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档案资料室、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宣告室、训诫室、驻检室、警务联络室、教育培训室、心理辅导室、社会联络室、装备室、阅览室、值班室。中心建设契合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当前的科技信息化技术发展趋势,符合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要求。 社区矫正机构主要职责为:一、接受委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二、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三、组织入矫和解矫宣告,办理入矫和解矫手续;四、建立并组织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五、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奖惩;审批会客、外出、进入特定区域或者场所、变更执行地等事项;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组织查找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查找后依情形作出处理;六、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变更刑事执行建议,依法提请逮捕;七、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治,开展法治道德等教育,组织心理矫治、公益活动等事项;八、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指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就业、就学、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帮扶;九、向有关机关通报社区矫正对象情况,送达法律文;十、定期审核病情复查情况,组织开展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十一、依法办理社区矫正对象不准出境通报备案和交控手续;十二、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十三、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管理、监督、培训,落实职业保障;十四、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自2010年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怀安县司法局矫正执法大队累计进行申前社会调查评估886案,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47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778人,目前在矫69人,其中缓刑66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十余年来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无一例脱管、漏管案件发生。智慧矫正中心”的建设,运用大数据+网络的结合,怀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将形成更具智能化、集约化、精准化的社区矫正工作形态,为建设“平安怀安”做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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