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至1月30日,怀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刚等八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由怀安法院副院长李晓明,专职审委会委员、刑事庭庭长范有珍和审委会委员郭志富组成合议庭,李晓明担任审判长。 公诉人员指控,以被告人李某刚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与王某、马某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怀安县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共同故意实施多起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其犯罪特征符合法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各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多个罪名,由于本案案情复杂,所涉被告人数较多,我院经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该案是自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二起涉恶案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有关领导及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该案的公开开庭审理,打响了该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今后,该院将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努力为全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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