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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2018-12-24 17: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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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下午,任某因房屋损坏2年来求偿不能,在法院的帮助下仅用了5天就拿到房屋损害赔偿款1.3万元。为了表达对怀安法院的快捷司法服务的感谢,任某当场给怀安县法院赠送了一枚锦旗,赞扬法院“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主管诉非对接中心的县法院副院长薛保立代表县法院接受了任某赠送的锦旗。

  在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2016年6月,被告王某未经原告任某同意带领施工队在原告房屋的后墙上拿冲击钻打眼安装电信箱,导致任某房屋后墙上出现裂缝。任某多次找王某协商,要求对房屋进行修补及经济赔偿未果。11月21日,任某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房屋损坏的经济损失。11月26日,在法院诉非对接中心的帮助下,任某与王某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王某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任某赔偿款1.3万元。

  没有繁琐的审判程序,更没有让人头疼的执行程序,任某只用了5天时间就拿回了房屋损害赔偿款1.3万元。这正是受益于怀安县法院诉非对接试点改革。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方便当事人,县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立案前的案件分流、化解、缓冲,实现调解模式由碎片化、依靠个人经验向系统化、制度化方向转变。一年来,县法院诉非对接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诉讼负担,用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

关键词:一 县法院 房屋 法院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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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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