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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法院:为困难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8万元

2018-01-24 17: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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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日上午,新年伊始,怀安法院为申请人李某、陈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以帮助其缓解生活困境。

  2015年2月22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申请人李某之子和申请人陈某之女夫妻双双遇难,肇事司机张某也在事故中死亡。除保险公司赔偿外,肇事司机家中无力赔偿,申请人得不到赔偿部分仍数额巨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因申请人李某、陈某两家各遭遇失子之痛,又家境贫困,生活极度困难,我院执行人员了解情况后,依照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帮助两位申请人申请了司法救助,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金18万元。1月3日,张家口中院赔偿办顾君生主任亲自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缓解生活的困境。

  秉承“解急救困、关注民生”理念,怀安法院一直将司法救助作为践行为民宗旨、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化解信访难题的重要措施,今后,我院将继续关注民生,加大救助力度。

关键词:救助 救助金 申请 申请人 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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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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