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院于2016年8月12日收到张家口市关于《开发区检察室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开发区派驻检察室建设工作制度汇编》通知。我院党组高度重,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讨派驻检察室工作事宜。后由预防部门牵头积极与开发区协调按照高检院关于建设规范驻开发区检察室的要求,积极协调开发区解决驻区检察室的办公用房,设置了检察室接待区和配套区,并投入大量资金为检察室配备了办公办案所需的办工桌椅,档案柜,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同时投入资金加强网络建设,开通内外网,实现网络信息化办工。为驻区检察室有效地服务企业工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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