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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严格管理,使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失控,7月9日,怀安县司法局组织辖区内75名已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集中教育学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巨克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国、监所科科长张军、县司法局局长冀全明、副局长杨玉及司法所15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教育学习活动。 在会上,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巨处长给社区矫正人员讲解了对违规处治、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的处罚规定,强化“五种意识”,即在刑意识、改造意识、奖惩意识、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国讲解了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及监管措施;县司法局局长冀全明对矫正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要求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认清形势,树立在刑意识,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县司法局副局长杨玉就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政策讲解,要求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每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主动汇报思想动态,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 为了使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改造,从而实现回归社会的目标,怀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细化分级管理制度,即严管级、普管级、宽管级,创设了表扬制度,将在社区矫正期间,思想、工作、生活稳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各方面表现优异的社区矫正人员在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全员通报表扬,并根据实际将他们的监管级别分别降低一级,以资鼓励。 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会要珍惜自由、树立信心、安心工作,努力克服困难,学会用法律知识去解决问题,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今后的人生。 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教育学习,使社区矫正人员在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法律水平和道德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从而使我县的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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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司法 司法局 矫正 社区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