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怀安县长安网 >> 综治创新

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前景分析

2016-04-22 10:32:1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时间跨入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新的形势下,如何开展好政法工作,如何发挥好政法机关在政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显得更为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而“法”就是实现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前提,政法机关就是利用法律维护人民基本权利的有力捍卫者。

  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政法机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执行者,是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捍卫最广大人民利益,肩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善发展。

  “法”字凝聚民意,在这个普法程度不断提升的今日社会变得与衣食住行同等贴近生活。“法”入寻常百姓家,传递着人们对政法工作的肯定和期许,更反映出“法”在普罗大众心中的地位和价值。与以往不同的是,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人心,全社会都对法治建设寄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更高的期许。一方面,随着依法治国工作的不断迈进,我国的民主化法制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从单一的守法开始向守法懂法遵法护法的方向不断进步。法制在基层群众中渐渐扎牢了根基竖起了旗帜。此外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日渐形成常态。这也就为我们当前的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人民物质文化需求都得到一定满足的同时,伴随而来的一些问题也同样显著突出。社会矛盾突出、稳定压力增大、管理力度不够,这都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这就要求我国政法工作要与时俱进跟上新形势。

  一、政法工作要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随时准备应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伴随中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的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新局面,政法工作也要随之进入新常态,肩负起更多的新考验。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形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行各业的风险势必加大,劳资纠纷、债务纠纷将会大量涌现。发展才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就没有前途可言,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稳定经济增长仍然当前党和国家面临的重点工作。面临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新任务,基层政府基层政法机关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伴随着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一些关系民生的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将增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当此新形势新局面,政法工作必须要未雨绸缪,做好足够的准备。要深刻洞察和把握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来谋划和定位自身工作,主动研究经济新常态下各类矛盾和问题产生发展的趋势特点,真正做到先行一步,紧抓落实,有效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稳定问题。

  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新要求,达成全民普法新常态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政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推进者、保障者,坚持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意义重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法律有效实施成为法治的重心,整个法治体系开始步入常态化运行的状态;政法机关逐步走出片面维稳的思维定势,更重视维稳与维权的结合,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常态化预防化解;基层政法机关的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运作状态,不应只是担当“救火队”的应急角色,而是要注重角色上的转化。政法工作应向普法普法宣传全民知法守法的角度转变。善于把社会治理重大突出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在制度框架内寻求应对措施。

  三、司法工作要紧跟形势改革创新

  古人云,“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罢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级政法机关只有真正做到“穷则变”,才能“变则通,通则久。”才能跟上现如今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大趋势。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司法体制的深层次矛盾逐步得到解决,司法体制不合理的部分将得到革新和修复,司法体制将进入不断改革完善和常态化运行状态。各种司法领域的“非常态”问题,都将通过深化司法改革逐步得到解决。要始终保持推进改革的定力,始终坚持用改革来破解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要坚定改革信心,既要在思想上充分估计困难阻力,又要看到推进改革的优势,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动力。要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跳出部门利益的框框,敢于向自我开刀。要强化系统推进的改革思维,坚持先易后难、统筹兼顾、依法有序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政法机关的改革创新能力。

  四、政法工作要突出为民着想,向人民利益突出点靠拢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说明中引用了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当前,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国各族人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他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强烈,既关心自身合法权益,也关心社会公平正义;不仅关心实体公正,还关心程序公正;不仅关心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还更加关注公共安全;不仅审视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是否合法,也经常聚焦政法机关是否规范文明、态度是否亲民和善,甚至是精神面貌如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级政法机关只有真正做到“穷则变”,才能“变则通,通则久。”才能因此,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政法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及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内心深处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一种职业习惯和价值追求。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完善以民意为导向的考评指标体系。要主动探索创新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社会条件的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社会动员体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渠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级政法机关只有真正做到从本位出发,真抓实干,才能把握好当前形势立足长远。新时期政法工作才将可能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新气象!

关键词:工作 政法 社会 人民 发展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苗景阳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