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怀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侵权案件,受害人张某(15岁)被严重烧伤,法院判处张某父母与侵权人仇某按3:7比例承担责任。 2015年6月,张某去烤漆厂找其表哥玩。该厂老板仇某看到其在烤棚内未制止,后张某的羽绒服被烤灯烤着,引发大火,张某被严重烧伤。出院后张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其父亲为法定代理人。 法院审理认为,烤漆棚是高危作业区,非专业人士禁入。张某无故意行为,仇某应承担责任。但张某15岁,属于未成年人,其父母未尽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院提醒:孩子未成年,父母要监护;行业是高危,人员要负责;未成年起诉,家长做法代;行为多注意,职员多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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