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怀安县长安网 >> 法治调研

怀安法院“四抓”规范立案

2015-11-25 09:41:1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怀安法院强化措施,以“四抓”规范立案庭建设,推进“阳光司法”,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取得良好实效。

  一是抓“一站式服务”。怀安法院以深化内部改革、加强机关工作效能为重点,在立案庭实行接待、审查、立案、开具诉讼费票据等及时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使当事人能在大厅一次性完成立案手续。做到即时审查,即时立案,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是抓“司法救助”。大力推行司法救助,对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的救助,尤其对追索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赔偿费、劳动报酬的当事人以及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维护当事人正当的法律权利,确保当事人平等的接近司法。

  三是抓“诉讼指导”。立案大厅设立公示诉讼指南和相关制度,对前来立案、查询、诉前调解的当事人进行引导接待,发挥立案庭诉讼引导、解答诉讼咨询、告知诉讼风险、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等功能,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四是抓“法制宣传”。专门印制民事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流程介绍、常用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常用法律条文等简洁告知内容,摆放在立案大厅柜台供群众免费查阅,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同时强化群众诉讼意识。

关键词:立案 诉讼 当事 当事人 讼费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苗景阳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