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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司法战线一缕夕阳红 记—践行正风肃纪活动先进人物景凯

2015-11-25 09: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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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凯同志,原是陆军38军副营职干部,1987年从部队转业地方后,先后任司法局宣传教育股股长、县普法办公室副主任。退休后,因为业务熟悉,工作认真被司法局返聘回来,继续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做出了贡献。先后被评为市、县普法先进个人;荣获二等功、省先进工作者;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省农民工维权先进个人等荣誉。

  一是热爱本职工作,全身心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

  景凯同志热爱普法工作,在普法这个特殊岗位上,他辛勤耕耘了30多个年头,因为他知道,建设一个强大的现代化国家,永远离不开法制,法制一天比一天重要,一天比一天会加强、会发展,普法宣传是司法干部的责任与使命。司法局工作中,他无论是入农村、进学校、走社区,到了哪里把法律知识普及到哪里,普及对象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一般群众。先后培训农村两委干部30多期,8000多人(次),先后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法制讲座230多期(次),受教育人数达20多万人(次);先后为县处级领导干部、科局级干部、行政执法干部、公务员讲法制课80多场(次),240多个课时;先后为工人、个体户、农民讲法制课40多场(次),近160个课(时)。为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他几乎走遍了全县的所有行政村、企业,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景老师”、“景普法”。

  不断开拓进取,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一五”普法期间,他编写出全市第一本普法教材《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印刷近15万册;“四五”普法期间,他在县电视台设立了“法制讲座”、“记者访谈”等多个普法专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期间,策划了县内第一张报刊“北方商情”法制专版,一直坚持至今,已出版上千期。同时,在每个乡镇设计、编写、操作建立民法法制宣传一条街,版面设计、内容选择都由其亲自参加。

  二是离职不离岗,全心全意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005年初,他离岗后又被司法局聘回,为了让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让困难群体都能无偿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利用各种场合,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先后举办了21场专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为3200多人(次)解答法律咨询问题。为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他不分白天黑夜,不分礼拜天节假日,不分外出还是在机关,只要老百姓需要,他都不计报酬,不分份内份外,积极提供服务。多年来,他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30多件,其中刑事案件53件,未成年人案件43件,妇女维权案件77件,残疾人案件145件,农民工案件212件。

  三是新任务、新使命、人民调解锦上添花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全面拓展司法行政业务,经县政府批准,县司法局于2013年底筹建了怀安县人民调解中心,他被任命调解中心主任,首席调解员。调解中心挂牌运行以来,他和他的团队共同努力、共同奋斗,战斗在人民调解第一线,为构建和谐,平安的怀安奉献着他的晚年,演绎了一个又一个化解矛盾的动人事迹,在不到四个目的的时间里,调解了农民王晓东工伤案、东洋河村老人郝月桂赡养案等重大疑难纠纷案件15起,为社会稳定筑起第一道防线。

关键词:司法 工作 法制 法律 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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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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