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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检察院“四个加强”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实效

2015-06-12 1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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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安县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关注未成年人社矫群体,坚持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出发,积极监督和推动相关机构开展针对性社矫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观念矫正、心理矫正、行为矫正和生活环境优化,使未成年人得到了与其心理生理发育相匹配的教育和引导,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

  一、加强法制教育,促未成年社矫人员懂法守法

  怀安县院把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意识作为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对未成年社矫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的方法,了解掌握社矫机构开展法制教育的效果,并根据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向社矫机构提出建议,督促其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措施,提升教育工作效果。该院还从未成年社矫人员的需求出发,定期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使他们在依法办事中养成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目前,该院累计开展未成年社矫人员法制宣传教育58人次,发放普法手册210本。

  二、加强心理疏导,使未成年社矫人员内心阳光

  为加强社矫机构对未成年社矫人员心理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怀安县院定期邀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社矫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和疏导,对发现的潜在心理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告知社区矫正机构,要求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对开展心理矫正工作效果不明显或是流于形式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改进。目前,已有超过50人次未成年社矫人员进行了心理测试,促进了未成年社矫人员的心理转化,提升了社矫工作的效果。

  三、加强职业规划,勉未成年社矫人员自食其力

  怀安县院把促进未成年社矫人员就业作为巩固社矫成效的重要保障,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协同社矫机构加强对未成年社矫人员的职业规划和就业帮扶。针对未成年社矫人员学历低、职业技能差、在找不到就业出路的情况下,很可能再次犯罪的现实状况,该院主动加强与未成年社矫人员的交流,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未成年社矫人员就业存在的困难,鼓励其自食其力,同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争取劳动就业、职业学校的帮助支持,对未成年社矫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使他们增长了就业技能和信心,为社区矫正取得预期效果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矫正监督,帮未成年社矫人员融入社会

  加强针对未成年社矫人员的特殊矫正制度的落实监督,最大限度的消除矫正工作可能给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通过查阅未成年社矫人员档案、找未成年社矫人员谈话以及走访社矫工作人员等方式,严格监督未成年、成年社矫人员分离矫正制度、安排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矫正小组制度、确保各项社矫措施有益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严格保护未成年社矫人员的身份信息,不公开进行矫正宣告,对未成年社矫人员的矫正档案一律保密。通过监督落实一系列针对性矫正措施,使未成年社矫人员既能从社矫工作中受到教育改造,又能尽可能的隔绝和过滤外界可能存在的歧视,为未成年人最终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了必要环境。

关键词:加强 未成年 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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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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