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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检察院 着力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规范化

2015-06-12 1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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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怀安县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检察实践,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人人知检察”的阳光检务长效机制建设,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大步伐,把握尺度,切实转变执法观念

  改变以往那种浅尝辄止、浮于表面的公开形式,争取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新的突破,实现“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职能分工”的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一是转变和更新理念,切实增强检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既看到检务公开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也看到检务公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办案质量、规范一言一行的大好机遇,理解公开的重要意义和必然趋势,实现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把公开变成一种常态和习惯。二是把握好尺度,在依法和保密的范围内加深探索。对公开哪些内容、在哪公开、如何公开,都进行前期梳理,同时配套制定严格的特殊审查机制和上传信息处理标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底线,健全机制,化解风险解除顾虑

  推进检务公开的最大思想障碍来自干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公开是当事人和检察院得利,自己担风险”的思想顾虑。该院为从根本上打消干警的思想顾虑,确保检务公开健康持续发展,用制度构建“公开安全制”,确保干警只要能够严格依照规范公开,就不会有额外风险。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界定不宜公开事项,明确检务公开的内容“底线”,推动管理模式由“只能公开什么”向“不能公开什么”转变,确保检务公开范围拓展、内容安全。一是对法律明确规定保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八种情况做了明确界定。二是配套特殊审查机制。建立配套审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遇到不确定是否公开的事项,需要严格按照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进行三级层报审批,把个人对检务公开的风险转化为制度风险。三是定期修订不宜公开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情势变化,定期发布修订通知,征求相关部门修订意见,经院党组审定后在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可以公开事项一件不漏,不可以公开事项一件不上。

  三、归口管理,多重预警,同步强化监督保障

  针对检务公开内容扩展、范围扩大,该院将理顺内部管理机制作为推进检务公开常态长效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强化集中归口管理和多重预警监督保障体系,确保管理集中、监督及时、指导有力。一是实行集中归口管理。该院成立阳光检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务公开事项划分为“事务类”、“业务类”,实行政治处、案管办2个归口管理,相应公开事项分别由该2个部门统一收集、审核、发布,并设置专人专岗,集中承担公开项目的日常维护和协调反馈职责,牵头做好制度规范的推广、应用,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强化多重监督保障。引入原有的案管预警通报和检务效能督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临界预警提醒和项目运作的日常检查、整改,将检务公开内容完成情况纳入院绩效考核。针对检务公开项目上网发布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成立舆情应对专门组织,加强涉检舆情的动态监控、规范搜集、反馈程序,对进入层报审批流程的事项提前做好风险评估,配套制定化解预案,确保及时稳妥处理。

  四、统一对外,内部分流,整体运作精细管理

  该院将网络平台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将原有的检察外网改版建设,另一方面依托微信平台打造使用更为便捷的“怀安检察”微官网。在网络平台设计上坚持便民原则,确保版块完整、名称合理、操作便捷,以普通受众能看懂、会使用的原则增强操作界面的人性化。在网络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上,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内部再行分流。网上预约申请、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均由政研室线上统一受理、统一答复,线下依照受理的具体内容分流至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同时,注重对网络平台的精细化管理。对外方面,落实网络栏目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进行各类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流和反馈,通过配备计算机等网络设备,强化在线服务,确保线上沟通及时、信息处理到位,群众的呼声及时倾听、需求及时满足。对内方面,出台详细的分流管理办法,建立点对点信息分流处理网络。做好工作台账,强化责任预警通报,对临近截止日期尚未处理完毕或反馈信息的责任人进行预警提醒。

关键词:机制 检务 检察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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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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