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上午,怀安法院执行团队赴左卫镇展开对左卫片区老赖的“亮剑”行动。通过连续作战,怀安法院执行局团队将拒执老赖唐某某、崔某某强制传唤到县法院审判庭。 老赖唐某某因2016年3月28日下午骑电动车致刘某某受伤,被法院判决赔偿刘某某4.9万余元。但判决生效至今,唐某某拒不给付赔偿款,县法院依法将唐某某纳入失信黑名单。2018年8月24日,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当庭宣布对唐某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老赖崔某某因经营猪场向王某某借款56160元,经多次催要仍拒不给付借款,被怀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限期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崔某某仍拒不给付。2018年8月24日,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当庭宣布对崔某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给付义务,老赖唐某某、崔某某先后被县法院决定拘留十五日。面对法律的严厉惩戒,老赖唐某某、崔某某尝到了失信恶果的滋味。通过拘留、纳入失信黑名等强制惩戒措施,县法院执行局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敢啃硬骨头,动真碰硬,依法强力打击县域内的拒执老赖,营造了诚信光荣、失信受惩戒的社会舆论,进一步优化了执行环境。 |
关键词:县法院 法院 老 赖 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