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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警方依法打击两名违法闹访人员

2018-11-08 16: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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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怀安县公安局处置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对当事人许某某、郝某某二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郝某某,现年53岁,于2018年10月31日私自到柴沟堡镇原差转台东棚户区改造拆迁片区捡拾废料时不慎被压致死。事后,郝某某女婿许某某、女儿郝某某将郝某某妻子赵某某及瘫痪的儿子郝某送到怀安县住建局讨要说法,并居住在住建局二楼办公室四天三夜,严重扰乱了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经县住建局相关领导多次劝说并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未果的情况下,该局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县公安局柴沟堡派出所接警后于11月5日将郝某某妻子赵某某及儿子郝某强制带离住建局。

  经调查,许某某及郝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怀安县住建局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怀安县公安局决定对许某某、郝某某等二人行政拘留十日。对其他参与者给予了警告处理。

  在此提醒大家,信访是公民的权力,有合理诉求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要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对于缠访闹访,企图通过扩大社会影响满足无理诉求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上访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深挖非法上访的幕后推手。对以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串访、越级访、堵门堵路、穿状衣、散传单、打横幅等形式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扰乱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妨害公共安全等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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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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